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局,市建筑协会、学会及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粤建人函〔2023〕822号)文件精神,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,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建筑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省人社厅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》网上申报,申报人员需通过系统申报,同时按往年做法提交相关纸质材料。评审及认定相关表格在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》“文件下载”栏目下载。
申报人根据《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》(粤人社规〔2019〕33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〔2023〕32号)等相关政策,按照申报的级别和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填写表格,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,文字表述清楚,材料必须真实可靠,申报评审全部材料请一次性提交(过后不补)。另请务必参照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粤建人函〔2023〕822号)文件要求填写及整理评审材料。
申报评审材料应通过其所在单位核实同意,并经单位审核、公示后集中报送。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提交纸质材料审核合格后,再通过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》提交申报评审电子材料。
报送申报高级工程师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止,申报材料送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,审核后材料交到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教信息科,集中报送到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,逾期不予受理。
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11月8日